记者今日(28日)从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出具的一份检察建议推动该市启动了对党员干部服刑期间领工资乱象的专项清理活动。
今年初,有随州市民向该市检察机关反映,一些党员干部在被判刑后仍在“领工资”。接到投诉后,随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一个调查组,对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法院已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党政纪处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经调查,随州市检察院确认,2010年该市法院已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共有45人,其中28人已作党政纪处理,其余17人因判决书送达不规范、认识偏差、处理不到位等原因未作处理。
对此,随州市检察院专门撰写了《关于2010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党政纪处理的情况反映》的预防调查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判决书送达要及时规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通报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等三点检察建议。
这份检察建议,推动随州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党政纪处理的通知》,将据此对2007年以来受刑事追究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服刑期间领工资’乱象治理工作的全面铺开,不仅将有力解决近年来随州市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干部在党政纪处理中存在的不处理问题,还将在社会各界产生良好的导向,进一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随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